加拿大的子女监护权是怎么规定的?

简答

加拿大2021年更新的《离婚法》以"子女最大利益"为唯一标准,用"决策责任"和"育儿时间"取代了传统"监护权"概念。法院综合评估双方的抚养能力、亲子关系、生活稳定性等因素作出裁决。

要点

加拿大《离婚法》已经更新,用Decision-Making Responsibility(决策责任)取代了传统的"抚养权"概念。所有安排都以子女最大利益为核心原则。

何淼律师有丰富的子女监护权诉讼经验,包括在对方有刑事记录的情况下为客户争取到平等育儿时间。

详细解答

2021年加拿大联邦《离婚法》修订后,原来的"监护权(Custody)"和"探视权(Access)"概念被正式替换。现在的法律框架分为两个部分:Decision-Making Responsibility(决策责任),指谁有权为孩子做重大决定;Parenting Time(育儿时间),指孩子实际和哪位家长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安排。

法院在裁决子女安排时,唯一的标准是"子女最大利益"。法官会综合考量:孩子与每位家长的关系质量、每位家长的抚养能力、孩子的意愿、孩子的教育和社交需求、家庭暴力记录、以及维持孩子生活稳定性的能力等。

很多客户误以为法院会偏向母亲,或者有刑事记录的一方一定会失去育儿权。实际情况更为复杂,法院的裁决高度依赖具体证据和双方律师的论证。

如果双方对子女安排有争议,专业的法律代理至关重要。何淼律师在子女监护诉讼方面经验丰富,欢迎致电647-930-6688咨询您的具体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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