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ntario 家庭法中的"抚养费"实际上包含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:子女抚养费(Child Support)和配偶赡养费(Spousal Support)。两者的法律性质、计算方式和协商空间截然不同。很多人对两者的混淆,往往导致在关键时刻做出错误决定。
子女抚养费:很多人不知道的事实
"我们双方同意不付抚养费"——法院未必接受
这是华人离婚案件中最常见的误解之一。很多夫妻在协商分离时达成"共识":双方同意不付子女抚养费,或者协议中根本不提抚养费。他们认为,只要双方都同意,法院应该尊重这个决定。
现实却完全不同。联邦《离婚法》第 11(1)(b) 条要求法院确认,已就任何婚生子女的抚养作出合理安排,并对照适用的准则;没有作出,法院应当中止发出离婚令,直到安排妥当。这不是习惯,是条文。协议里不写、或写「互不支付」,法官仍会通过 endorsement 或补件要求双方把安排说清楚——一次又一次,直到满意为止。展开说明见分居协议里可以不写子女抚养费吗。
法官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:他担心判完离婚之后,没有人负责照顾孩子。
子女抚养费是孩子的法定权利,不是父母可以随意放弃的选项。
子女抚养费的计算:有据可查,不可随意
子女抚养费依据 Federal Child Support Guidelines 计算,以支付方的年收入和子女数量为主要依据,全国统一标准。此外,子女的 special and extraordinary expenses(如学费、医疗、课外活动费用)须由双方按收入比例分担,这部分通常被称为 Section 7 expenses。
子女抚养费不是可以随意砍价的数字。如果一方收入发生变化,可以申请变更,但必须有真实的情况改变为依据。
对方故意不工作来逃避抚养费?Ontario 法律有答案
这是另一个常见的困境:对方明明有工作能力,却在离婚前突然辞职、减薪,或声称找不到工作,企图以此降低子女抚养费。
Ontario 家庭法对此有明确的应对机制——推定收入(Imputed Income)。法律规定,如果一方有工作能力但选择不工作,法院可以推定其收入,以其历史收入水平或年度实际生活支出为基准,计算其应付的抚养费。换句话说,故意不工作并不能免除抚养费义务。
关键在于证据——而证据需要提前准备
推定收入机制的运用有一个前提:法庭不会主动帮你调查对方的收入,举证责任在你。 你需要向法庭提供证据,证明对方有工作能力、有历史收入记录、或实际生活水平远超其声称的收入。
问题是:一旦双方分居,很多证据就很难再获取了。这再次说明了提前咨询律师的重要性。在分居之前或分居初期咨询何淼律师,她会告诉你需要保留哪些材料、从哪些渠道可以获取对方的收入信息,在日后的庭审中形成有力的证据链。
配偶赡养费:与子女抚养费的根本区别
配偶赡养费(Spousal Support)的性质与子女抚养费完全不同:
- 不是强制的:配偶赡养费不是每个案件都有,法院会结合婚姻长度、双方收入差距、一方为婚姻牺牲的职业发展等因素综合判断
- 标准灵活:虽然有 Spousal Support Advisory Guidelines 作为参考,但法院并不强制按指导方针执行,一案一判
- 可以协议约定:双方可以在分居协议或婚前协议中约定配偶赡养费的金额、期限,甚至完全豁免——只要协议公平合理、双方完整披露财务且各自有独立法律意见
很多华人客户把配偶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混为一谈,要么以为配偶赡养费也是必须给的,要么以为子女抚养费也可以协议豁免。理清这两者的区别,是制定正确策略的第一步。
Q:我们协议好了不付抚养费,但法院一直不发离婚证,为什么?
A:联邦《离婚法》第 11(1)(b) 条要求法院确认已就子女抚养作出合理安排,并对照准则;没有作出,应中止发出离婚令。协议里不写或写放弃,过不了这一关。展开说明见分居协议里可以不写子女抚养费吗。电话:647-930-6688。
Q:对方离婚前突然辞职,说没有收入,抚养费怎么算?
A:可以申请法院推定收入(Imputed Income)。关键是证据——对方的历史收入记录、银行流水、生活支出等都可以作为依据。提前咨询律师,了解需要保留哪些证据,不要等到分居后才开始准备。电话:647-930-6688。
Q:对方跑到国外离婚,安省赡养费是不是就没了?
A:不能当成自动免责。外国离婚被承认后,《离婚法》的附带救济通常走不通;若就是为了躲安省义务去境外离的,法院可以不认,赡养费继续审。展开说明见跑到国外离婚,就能躲掉安省赡养费吗。电话:647-930-6688。
Q:分居了没起诉,以前的孩子抚养费还能要吗?
A:常常还能。从分居就可以要,不必先离婚。拖久了法院可能砍追溯,但不是自动归零。展开说明见分居了没起诉,以前的孩子抚养费还能要吗?士嘉堡华人离婚律师何淼:常常还能。电话:647-930-668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