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方不肯搬出婚房怎么办?
简答
对方不肯搬出不等于案件无法推进。在安省,配偶对婚房拥有法定居住权,但法院可以发出独占婚房令要求一方离开。即便对方坚持不走,房屋出售、财产分割等程序仍可以照常推进。
要点
在安省法律下,配偶对婚房拥有Possession Right(居住权),对方不肯搬出去,并不意味着案件无法推进。
我们帮助过很多客户在这种情况下成功出售婚房、分割房款,案件照常推进。您能采取的方案不止一种,律师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出最优建议。
详细解答
在安省,无论婚房登记在谁的名下,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都对婚房拥有法定居住权(Possession Right)。这意味着您不能单方面要求对方搬出去,对方也可以用同样的理由拒绝离开。
但这并不是没有出路。如果双方同住造成家庭关系高度紧张、或存在家暴风险,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独占婚房令(Exclusive Possession Order),要求法院命令对方离开婚房。
即便对方坚持不搬出去,房屋的处理仍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推进。如果双方无法就房屋处置达成一致,法院可以发出命令强制出售婚房,并按照各自的权益分配房款。
婚房的处理方式不止出售一种,还包括一方买断另一方权益、延迟出售等方案。欢迎致电647-930-6688与何淼律师预约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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