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产管理保证金(administration bond)是向法院出具的担保:受托人如果未依法收取、管理、交代遗产,保证人要承担责任。华人继承人最常卡在这一步——不知道 bond 是什么,也不知道可以申请免除。何淼律师近期一件无遗嘱案件,已经申请免除保证金。
什么时候会被要求交
- 无遗嘱申请(administration),申请人不是符合《遗产法》第 36(2) 条条件的在世配偶;
- 有遗嘱,但执行人不住在安省或英联邦(第 6 条);
- 受益人中有未成年或无行为能力的人;
- 小额遗产原则上多半不必交,但仍受上述限制。
保额怎么算
第 37(1) 条:罚额一般为遗产宣誓价值的两倍。法官可以要求不止一份保证金,以限制单个保证人的责任。对国内继承人来说,这个数字往往买不起,也找不到愿意出保的机构。
免除或减免:同意申请 vs 动议
实体权力在第 37(2) 条:法官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减少或免除保证金。
同意、不必动议(Rule 74.11(5))。随申请一并提交:
- 草稿命令(Form 74I);
- 每个有权参与分配的人的同意(Form 74H);
- 宣誓(Form 4D),说明有权分配的人、死者职业、债务等。
前提是:请求基于全体有权分配的人同意;其中没有未成年人,也没有《代行决定法》意义上无行为能力的人(除非已有监护人或持有在本程序中有权行事的授权书)。
不够条件,才走动议(Rule 74.11(3))。要通知、要排期、周期更长。能走同意路径,就不要一上来动议。
和中国继承人的关系
人在国内时,同意书怎么签、怎么公证或认证,经常和非居民申请人绑在一起。同意人漏一个、或受益人里有未成年,同意路径就走不通。先把家庭成员名单列全,再决定走免除还是交保。
为什么这类案子要找中加双执照律师
- 法院申请,不是填一张表那么简单。证书由安省 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 签发。材料不齐、顺位不对、保证金没处理,法院会退件或改由法官决定,周期立刻拉长。
- 继承人在中国是常态,不是例外。何淼律师处理非居民申请人、保证金减免,以及国内亲属关系、继承权证明要走的公证和海牙认证。
- 符合条件时,用同意申请免除保证金,而不是一上来就动议。Rule 74.11(5) 允许在全体有权分配的人同意、且没有未成年或无行为能力受益人时,随申请一并请求免除或减免 bond。
- 程序不同,费用也不同。遗产管理税按遗产价值计算;律师费视路径、是否跨境、是否申请免除保证金而定。请来电说明情况,647-930-6688。
常见问题
Q:什么情况一定要交保证金?
A:无遗嘱且申请人不是符合条件的在世配偶、执行人不住在安省或英联邦、受益人里有未成年或无行为能力人时,最常被要求。小额遗产多数情况不必交,但有未成年或无行为能力受益人除外。电话:647-930-6688。
Q:可以用同意免除,还是必须动议?
A:Rule 74.11(5):全体有权分配的人同意,且没有未成年或无行为能力受益人(除非已有监护人或有权代理的授权书),可以随申请交草稿命令、同意书和宣誓,请求免除或减免,不必单独动议。不够条件,才走 74.11(3) 动议。电话:647-930-6688。
Q:保证金要交多少?
A:《遗产法》第 37(1) 条:保证金罚额一般为遗产宣誓价值的两倍,法官可以要求不止一份以限制保证人责任。第 37(2) 条允许在特殊情况下减少或免除。何淼律师近期无遗嘱案件已申请免除。647-930-668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