双方都同意,可以不付子女抚养费吗?
视频简介
不少夫妻在离婚时希望「双方都同意就不支付子女抚养费(Child Support)」——但在安大略省,这件事通常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。在法官视角下,子女抚养费制度的核心是保障子女的生活需要与合法权益,而不是父母之间的可随意处置的「交易筹码」。因此,即便双方一致同意不在协议中支付,法院仍可能审查该安排是否不符合《离婚法》及联邦子女抚养费指引(Child Support Guidelines)的基本要求,并拒绝在关键事项未妥善处理前推进离婚命令。何淼律师在视频中提到:曾有双方无争议共同申请离婚,但因申请文件未清楚写明 Child Support 如何支付,法院一度不予继续推进——直至相关问题依法补齐。极少数情形下,若事实安排已能充分说明子女生活需要已被合理满足,或可向法院提出说明与依据,但这绝非在协议中简单写一句「双方同意不支付」即可过关。
核心观点
- 权利主体:Child Support 通常被视为子女相关权益安排的一部分,而不是仅由父母双方私下「免除」即可生效的纯合同事项。
- 司法审查:在离婚申请/相关命令中,法院往往需要看到与收入、育儿时间(parenting time)等相匹配的抚养费安排或充分说理;材料不清可能导致程序拖延。
- 计算框架:金额通常须结合联邦《子女抚养费指引》、双方收入与育儿时间等因素评估——详见抚养费怎么计算及可以不付抚养费吗。
- 与「有孩子离婚」程序的关系:涉及子女时,法院对儿童最大利益相关事项更为审慎,可参阅有孩子的离婚和没有孩子的离婚有什么不同。
- 何淼律师建议:若您的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,应在递交申请前由律师核对表格与附件是否满足实务要求,避免因材料问题拖延拿离婚令。
本视频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针对您个人案件的法律意见。如有具体问题,欢迎预约一对一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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