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完婚对方还住在我名下房子里怎么办?万锦华人离婚律师何淼:分三种情况
本文要点
- 已经离完婚,对方还住在你名下的房子里,要分几种情况看。
- 第一种,协议同意对方住的。协议一定要写清楚:住要不要给租金。
- 第二种,免费住,但有法院判决的。产权是你的,居住权是法院给他的。不要自己换锁,不要断水断电。
- 第三种,赖着不走的。可以起诉要费用或让法院判搬走。很多人会选择[卖房](/blog/force-sale-matrimonial-home-ontario/)。
这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。已经离完婚,对方还住在你名下的房子里,要分几种情况看。
第一种,协议同意对方住的
如果是你同意对方住的,协议一定要写清楚:住要不要给租金。
要给租金,就相当于对方租你的房子。租金多少、每个月哪天付、付到哪个账户、晚付怎么办、住到什么时候、谁付地税保险维护,都要写。
不付租金,欠的租金可以转成债务,你可以起诉要回来。有协议,执行就容易。
最怕的是当时口头说“你先住着”,什么都没写。住多久算久,要不要钱,全是糊涂账,以后吵起来没证据。
第二种,免费住,但有法院判决的
要看对方为什么能免费住。
离婚时如果拿到了法院判决,判决上写了对方有实际需要,不能把对方赶走,有终身住的权利,那就是法院许可的。
这种免费住,是法院给的权利,你赶不走。不要自己换锁,不要断水断电,做了反而对你不利。
很多人不理解:“房子明明在我名下,为什么我不能让他走?”答案很简单:产权是你的,居住权是法院给他的,两回事。
第三种,赖着不走的
不付租金,也没有法院判决,就是赖着不走。
你可以起诉,要求对方付一定的费用,或者让法院判对方搬走。但举证标准不低。
你要证明:房子是你的,对方没有合法住的理由,你已经给了合理通知,对方不搬给你造成了什么影响。光说“我不想让他住了”,不够。
通常想让对方不再打扰生活,很多人会选择卖房。卖房时可以向法院申请,房子出售,对方就要搬走。不搬、不腾房,可以请求法院驱逐。
卖房不是一句话,要走程序。法院会看房子现在谁在住、有没有孩子、卖房款怎么处理。但比起一直拖着,这是比较干净的办法。
说到底,都是离婚时没处理好
这些麻烦,基本都是离婚过程没处理好,留下的隐患。
我们帮客人办离婚,不只是办离婚。我们会提醒离婚后会面临的风险,给全面建议。
签分居协议,即便双方都同意离,我们也会把条款写细:钱怎么付,最后期限是什么,到了不付怎么办,婚房怎么处理,双方怎么安排,都写清楚。写清楚,就是为了以后能执行。什么时候搬走、搬走前要不要付钱,要双方谈好写进协议。
走法院诉讼的,不能简简单单只拿个离婚证。要先想好,需要从法院拿什么order,才能保护以后的利益。离婚证拿到了,房子还没说清,人还没说什么时候搬,以后全是官司。
已经留下隐患,现在怎么办
如果当时没处理好,已经留下隐患,就看现在还能怎么补。
是让对方付租金,重新订一份协议,把租金、期限、搬走时间写清。还是直接申请卖房,走法院程序让对方腾房。不同情况,不同打法。
不要拖。拖得越久,对方住得越久,法院越可能觉得你默认了,举证越难。
房子在你名下、对方还住着,先分清是哪一种,再定怎么走。可以约初次咨询(30分钟,$220+HST)。电话 647-930-6688。
本文是一般法律信息,不是法律意见,也不建立律师客户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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