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子跌得比贷款还低,离婚先不卖、等升值回来再分,行不行?安省华人离婚律师何淼

何淼 Miao (Mia) He  ·   (更新:)  ·  H. LAW FIRM 恒. 律师事务所

本文要点

  • 行,但法院只认分居日那天的数字。打官司就按那天算,不是你们说先不算就能不算。
  • underwater 的部分是负数,会先冲掉房主名下其他财产。没有净值可分,不等于没有账可算。
  • 先不卖只能写进协议:谁住、谁还贷、何时卖、到期还不值钱怎么办。法官不会替你们等五年。
  • 签分居协议时把离婚证一起申请,两年时效先到,以后法院只能按协议执行。已经分居很久的,这招用不上。

房子跌破贷款,离婚可以先不卖、等升值再分,但法院只认分居日那天的数字, underwater 的部分是负数,会先减少房主名下其他财产的净值。

有位客人,两口子名下两套房子,一套自住、一套出租,都是前几年高点买的,现在全跌了。麻烦的是,两套的市价都已经不够还贷款了——卖,就是亏;不卖,两个人又要离婚。男方提了个方案:法律上先离掉,房子不卖,两个人继续一起拿着,等升值回来再分。她来问我:这行不行?


法院认的数字,是分居日那天的吗?

是。安省分财产,法律认的是分居那一天你名下有多少——但这说的是打官司的情况。如果上了法庭,法官就按分居日那天算账,这个不由你们俩的意志转移,不是你们说”我们先不算”就能不算的。但如果你们双方自己能达成协议,法院就不管了,怎么约定都行。分居日那天,房子市价还不够还贷款,账面上这房子就是负的,没有净值可分。


房子 underwater,是不是就不用分了?

不是。这个”负”,算法跟很多人想的不一样。安省看的是每个人名下所有财产放在一起的净值,不是只盯着房子。房子亏的钱,先冲房主自己的账——房主名下要是有存款、有别的财产,这个负数会先把那些抵掉,房主的总净值就变少了。而离婚时算的是两个人净值的差额,房主这边少了,对方能分到的也就少了。

没有净值可分,不等于没有账可算。


房子可以先不卖吗?法官会替你们等升值吗?

可以先不卖,但这事法官不会替你们这么办,只能你们自己约定。

如果打到法院,法官不会陪你们等五年升值。法官按法律来:分居日那天算账,该清算清算。但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,法官就不管了——还没诉讼的,签分居协议;已经在打官司的,签 minutes of settlement(和解备忘录),法院照样认。

其实这种安排如果能谈下来,对双方都是好事。现在忍痛卖掉,两边一起亏;等市场回来、房子升值了再分,每个人拿到手的才多。

但这里有个关键:不能简单写一句”以后卖”。“以后卖”三个字,到了真要卖的那天,什么都解决不了。细节的操作必须写清楚:

谁住哪套房;贷款谁还、还多少;地税、水电、维修这些日常花费怎么分摊;几年之内谁都不许要求卖房;房价回到多少才触发卖房,谁来定价、找谁卖、费用怎么出;到了约定的年限,房子还是没升值,怎么办——是再坐下来谈,还是到时候必须卖。


到了约定的年限,房子还是没升值,怎么办?

协议里提前写好出口。你们不可能把这个状态无限期拖下去,协议里必须有个出口。这些细节写多细、未来的风险防多严,就看律师的经验了。有经验的律师帮客人把协议写好,能让客人在未来免于诉讼。


签分居协议的时候,要把离婚证一起申请吗?

建议一起申请。我还要提醒一个很多人忽略的风险:时间。

你们这个安排,一签就是五六年。五六年里会发生什么,谁都预料不到:有人开始了新的恋情,有人产生了新的矛盾,有人就是不遵守协议了。到那一步,唯一的办法就是上法庭——要么让法院按协议强制执行,要么说法官看情况变了,换个更合理的办法。

所以我的建议是:签分居协议的时候,把离婚证一起申请了。法律规定,财产平分的诉讼时效看三个节点哪个先到:分居后六年、拿到离婚证后两年、一方去世后六个月。如果你们分居还没太久,离婚证一下来,“两年”这个节点一般是最先到的——两年一过,对方就算想反悔、想让法院重新分财产,法院也不受理了,只能按你们的协议执行。对你来说,这就是一道保险。但如果你们已经分居很久,离6年节点没剩多少时间了,这招就用不上,先到的是分居6年那个节点。

当然,协议要想立得住,老规矩:双方各找各的律师,签之前把财产公开做了。程序对了,以后才打不烂。


口头说好一起拿着等升值,不签协议行不行?

不行。五年后房价没回来、有人反悔、有人不还贷了,你拿什么说话?必须写进分居协议,双方找律师、做财产公开,程序走全。口头说好,到了法庭就等于没说。

房子跌破贷款、先不卖等升值的问题,可以约初次咨询(30分钟,$220+HST)。电话 647-930-6688。

本文是一般法律信息,不是法律意见,也不建立律师客户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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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淼 Miao (Mia) He

H. LAW FIRM 恒. 律师事务所 · 主持律师 · LSO #83315K

何淼律师持安大略省及中国双重律师执照(Law Society of Ontario #83315K),精专安省家庭法诉讼逾 15 年,在高冲突离婚、子女与财产争议中积累了扎实的一线出庭经验。普通话与英文服务。万锦与多伦多交界 · Woodbine & Steeles(404 Steeles 出口)· 服务多伦多、北约克、士嘉堡及安省全省。

曾代理 Yang v. Li 2024 ONSC 4801、Li v. Jiang 2026 ONSC 561 等 CanLII 公开判决案件,并曾为客户追回境外资产逾 30 万加元。执业重心包括离婚诉讼、子女安排、财产分割与中加跨境家庭法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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