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居分开,他把房子份额过户给我,就算买断抚养费了吗?列治文山华人离婚律师何淼:过户是过户,抚养费是抚养费

何淼 Miao (Mia) He  ·   (更新:)  ·  H. LAW FIRM 恒. 律师事务所

本文要点

  • 不算。过户是过户,抚养费是抚养费。房子转了,该给还得给。
  • 没领证,没有财产平分。房子按份额分。转过来的钱,协议没写,法官容易当成抚养费预付。
  • 孩子的钱买不断。口头两清不算,协议里写放弃也没用。
  • 分居协议能定这笔钱的性质和现在的数目。收入涨了,抚养费还能调。

没领证,两个人一起买了房,房产证上按份额写的名字。分开的时候,一方把自己的份额转给了另一方,还说:“这就当是抚养费一次买断了,以后别再找我,孩子我也不管了。”

先说结论:不算。房子转了是房子转了,抚养费是抚养费,两码事。房子过户了,不代表抚养费就不用给了。


没领证,财产怎么分?

没领证,就没有夫妻分一半财产这回事。在安省,同居的两个人分开,只分两个人联名的共同财产——房子按房产证上的份额分,你写多少就是多少,他写多少就是多少。

所以房子这部分,按份额分就行,没什么可争的。真正麻烦的,是转过来的那笔钱。


在法官看来,这只是一笔转账

他把份额转给你,在法官看来,就是一笔钱从他那儿到了你这儿。至于这笔钱到底算什么——是分财产?是孩子抚养费?还是给对方的赡养费?——协议里没写,法官就得自己来判断。

你们没领证,不存在财产平分,房子按份额也分完了。这笔钱没地方放,法官最容易把它当成孩子抚养费的一次性预付。也就是说:他以为的”买断”,在法官那儿很可能就是”他提前付了一笔抚养费”。


房子过户了,抚养费还能买断吗?

不能。这句话一定要听进去:孩子抚养费是孩子的钱,不是你们两个人之间可以拿来交换的东西。

房子转了,买不断:过户了,抚养费该给还得给; 口头说”以后两清”,不算数:嘴上说的,法庭上基本不认; 协议里写”放弃抚养费”,也没用:你们两个人,无权替孩子放弃,这个我之前专门写过。

他以为给了房子就没事了,实际上这笔钱算什么都没写清楚,以后该追的抚养费,一分都不会少追。


正式分居协议能把这笔钱定个性吗?

能。想让这笔钱真正算数,得签一份正式的分居协议,把四件事写明白:

房子怎么分:份额怎么转、作价多少钱; 抚养费按什么收入算:按实际收入算,税前收入,现金收入也算; 一个月给多少、给到什么时候; 是不是一次付清:一次给完和按月给,法律上完全是两回事。

这四件写清楚了,这笔钱算什么就定了,不会再是一笔糊涂账。但要记住:定的是这笔钱的性质和现在的数目,以后他收入涨了,照样可以重新算。


写清楚了,是不是一劳永逸?

不是。正式分居协议里,可以写明这笔房子钱顶多少年的抚养费,按当时的收入把账算清楚。这一步一定要做——不写,连”顶了几年”都说不清。

但有一句丑话说在前面:抚养费是跟着收入走的。法院一直都是这么判的:付钱的人工资涨了,孩子的抚养费标准就跟着涨。

举个例子:签协议的时候他一个月挣五千,抚养费按五千定的。过两年他一个月挣一万了,对方就可以去法院要求按一万重新算。当时定的数低,不影响以后往高调。

更关键的是:以前少给的,以后照样可以追回来,没有时间限制。

所以”买断”这个想法,从根上就行不通:今天给再多,也管不住明天的收入变化。协议能做的,是把现在的账算清楚、把这笔钱定个性,而不是把孩子以后的抚养费一笔勾销。


法院能逼他每周来带孩子吗?

不能。法院能让他掏钱,但盯不住他每天来接孩子。很多人问:他不想管孩子,法院能不能逼他每周来带?说实话:法院能判他给钱,但判不了他每天按时出现带孩子。钱能判下来,人判不来。这部分以后会和监护权放在一起细讲。


房子过户就是房子过户。协议里没把抚养费写清楚,这笔钱算什么都没定,以后随时能翻出来重新算;就算写进了协议,抚养费跟着收入走,收入涨了还是能调。想真正了结,就把协议写清楚——但”买断”这两个字,从一开始就不存在。

抚养费和分居协议的问题,可以约初次咨询(30分钟,$220+HST)。电话 647-930-6688。

本文是一般法律信息,不是法律意见,也不建立律师客户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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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淼 Miao (Mia) He

H. LAW FIRM 恒. 律师事务所 · 主持律师 · LSO #83315K

何淼律师持安大略省及中国双重律师执照(Law Society of Ontario #83315K),精专安省家庭法诉讼逾 15 年,在高冲突离婚、子女与财产争议中积累了扎实的一线出庭经验。普通话与英文服务。万锦与多伦多交界 · Woodbine & Steeles(404 Steeles 出口)· 服务多伦多、北约克、士嘉堡及安省全省。

曾代理 Yang v. Li 2024 ONSC 4801、Li v. Jiang 2026 ONSC 561 等 CanLII 公开判决案件,并曾为客户追回境外资产逾 30 万加元。执业重心包括离婚诉讼、子女安排、财产分割与中加跨境家庭法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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