卖房款已经转走了,紧急动议能冻结对方账户吗?万锦华人离婚律师何淼
本文要点
- 钱一旦转走、转到别人名下,追不回来。
- 不是你觉得紧急,法院就当成紧急。
- 账户里还剩的,法院可以下令先别动。
- 转到父母名下还有路;转到其他人名下,一般冻不了。
卖房款已经转走了,紧急动议也冻不了。钱一旦转走、转到别人名下,追不回来。不是你觉得紧急,法院就当成紧急。对方账户里还剩下的钱,法院可以下令先别动——前提是钱还在。
有位客人,婚房卖了,卖房款打到两人的联名账户里,没过多久就被对方全转走了。对方说会转回来,结果一直没有。她着急,提了紧急动议,想让法院冻结对方的账户、把钱追回来。紧急动议被法院驳回了。后来她又走了普通动议,法院确实下了命令:对方账户里剩的钱不许再动。可账户里只剩下几十块钱。
先说结论:钱转走了,冻不了,也追不回来。
一、不是你觉得紧急,法院就当成紧急
“紧急”看的是事情是不是正在发生、等不得。对方转走钱如果是一年前的事,你自己拿不回来,想到去法院申请命令、让对方还回来,这种法院一般不管:事情早就过去了,没有正在发生的风险,急在哪里。但如果你发现对方正在转钱,有动作、有风险,钱眼看就要没了,这种法院会给紧急动议,尽快开庭审理。孩子被对方接走、不送回来,也是同样的道理,正在发生,法院会管。她这个案子被驳回不奇怪:钱是起诉前就转走的,她起诉前一个月还给对方发过信慢慢谈。你都等了这么久,法院看不出来哪里紧急。还有一个常见的误区:很多人把财产平分的钱也塞进紧急动议里要。财产平分是诉讼最后才算、才给的钱,没有哪个案子会在中途先给一半,这个也要不来。
二、账户里还剩的,法院可以下令别动;已经转走的,管不了
普通动议拿到的命令,只能管还留在账户里的钱。钱已经转出去了,命令管不了已经发生的转账。所以才会出现那种情况:命令拿到了,账户里只剩几十块钱,等于没拿到。而且就算钱还在对方账户里,想让法院下令不许动也不容易——你得先证明对方有把钱转走、花掉的打算,光是担心不够。加拿大和中国不一样,没有诉前保全。中国可以先申请把对方的账户封上,再慢慢打官司;加拿大没有这一套,冻结的命令只能在诉讼过程中申请,还要先说服法院对方确实有转移财产的风险,法院才会下令。
三、转到别人名下的,难点在钱已经进了别人的账户
冻不了的原因,是钱已经不在对方名下,在第三方账户里。接下来怎么办,要看这个第三方是谁。如果第三方是对方的父母,还有路可走:可以申请把父母追加进诉讼当当事人,也可以申请法院冻结这个账户。父母和对方关系紧密,一笔大额卖房款在分居前后转进父母账户,法院会认真看这到底是还债,还是为了转移财产。但如果第三方是其他人,和对方没有紧密关系,法院一般不会冻结他的账户。他就是一个收了钱的人,你和对方之间的纠纷,牵连不到他头上。
所以顺序很重要:发现对方有转钱苗头的时候,要在钱转走之前就申请法院的命令,而不是等钱没了再着急。钱还在,命令就有用;钱转走了,再急也没用。卖房款这种大额共同财产,进谁的账户、什么时候能动,最好在卖房之前就和律师商量清楚、写进文件里。
常见问题
1. 对方把卖房款全转走了,是不是这笔钱就全归他了?
不是。转走不等于不用分。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,分居那天它存在,财产平分的时候就要算进去,他得把属于你的那一半算回来。麻烦在于执行:如果他名下已经没钱了,判了也可能拿不到。
2. 发现对方正在转钱,还没转完,怎么办?
马上找律师申请法院命令,让法院下令账户里的钱不许再动。关键是快,趁钱还在。这个命令只能保住还没转走的,已经转走的保不住。
3. 对方说钱拿去还朋友的债了,是真是假谁说了算?
谁说了都不算,证据说了算。你觉得是假的,就把收钱的人加进诉讼,让他到法庭上把这笔债说清楚。没有借条、没有流水、说不出借款经过的债,法院不会轻易认。
本文是一般法律信息,不是法律意见,也不建立律师客户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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